第四百八十四章.吹響大一統的號角

時光悠悠,歲月匆匆。

日月帝國那邊不挑事。

林朝辭這邊也樂的安穩。

春去秋來。

眨眼間,三個秋天悄然流逝。

嗯,不是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那種。

而是在三年裡每年一個秋天的那種。

不知不覺,林朝辭已十七歲了。

就像很多年前,在他六歲至十二歲的這六年裡,平平淡淡的度過一樣,每一次的爆發都需要消耗掉漫長的時間積累,而每一次短暫的風平浪靜,積累下來的東西,也都將決定下一次爆發的力度。

人生亦是如此,起起伏伏。

吃飯亦是如此。

一頓吃飽了,別管相隔幾個小時,是不是也有一定的消化時間,才能吃下去另一頓飯呢?

天地之間的大道理,往往就蘊含著身旁的小事物上,水滿自溢,月滿則虧,興衰之道乃天地至理之一,林朝辭自然是不想逆理而行。

三年間,他徹底消化掉了鬥二宇宙的斗羅大陸,將天魂、鬥靈與星羅帝國的殘兵敗將從這片版圖上徹底抹掉,將自己的聲音傳遍這個大陸的每一處角落。

于軍事上,南征北戰。

滅戴浩於庚辛城內。

取人頭,讓橘子祭奠其父母。

縱兵破宗滅門。

除去寥寥幾個名聲不錯且確實沒做過壞事的宗門,餘者,盡皆覆滅,將各個帝國裡的貴族抓起來,拉上審判臺,接受貴族所在城市裡所有居民的審判。

若真是那種仁慈善良的貴族。

收攏其家中有關前朝的事物。

按其當前爵位官職,重新分配住宅。

只不過,這種貴族還是太少太少了,林朝辭從南走到北,花三年時間,帶著江楠楠與蕭蕭幾女走遍天下各處城市,主導了一次又一次的審判儀式,能安然無恙活下來的貴族,共計,只有十七名。

其中三人,有民求情。

一者如張翼德,雖是豪強,卻總喜歡接濟鄉里,宅子雖大,可是,卻並非是從百姓手中強取豪奪來的,而是拿著真金白銀把房子買下來的。

一者如包公,職位不高,只是一個偏遠縣城的縣令,連三流小城都算不上,是當年天魂帝國某一屆的探花,故此封爵,卻因不會做官,為民申冤,被中樞裡的某些人排擠到了小縣城。

一者如曹子孝,只是,比較好色,不過除了好色這個毛病,倒也沒啥缺點,遵紀守法,買東西知道要給錢,掌管著三千兵馬卻能嚴守軍紀。

有民求情,林朝辭也就放了。

餘者十四人,皆沒做過啥好事。

不過,卻也沒做過啥壞事。

人嘛,千奇百怪。

正如“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一樣。

要求所有人都是聖人,顯然不現實。

只要沒人跳出來痛斥某人。

只要沒人拿臭雞蛋砸某人。

林朝辭再拿毛筆,於心底落下輕飄飄的五個字——罪大於功否,便可判斷出一名貴族是否有罪。

官員們也沒能逃掉。

有一個算一個。

全被林朝辭棄之不用。

他有萬山盟,有羅網。

有大批大批對他忠心的人可用。

何必去用這些前朝舊臣呢?

既掃天下,便要好好清掃。

別既當又立,糊弄天下人。

而於民生上,林朝辭則更加註重。

倒不是厚此薄彼。

只是說,鬥一宇宙,雖然也在搞這套清洗整合,可有朱竹雲在那邊替他盯著,他放心,如今他所處的鬥二宇宙,沒人有這份能力,橘子打天下還成,治理民生卻是她不擅長的,楊魚兒更是如此,唐雅、江楠楠與蕭蕭幾女,無一人可用。

朱竹清被朱竹雲培養的不錯。

言傳身教,也能幫到林朝辭幾分。

可是,終究也只是治國之才。

朱竹雲那份面面俱到,剛柔並濟,目光敏銳的優點,朱竹清並沒學到,主理一地的政務倒還行,說,統籌整個斗羅大陸三大帝國的清洗與發展工作,她還沒這個能力敢保證一定做好!

逢山開路,遇水搭橋。

抽出萬山盟的人力。

於這三年裡,修築出了四百七十餘道高速公路,最長可達三千公里,最短可達五十公里,只要是三流及三流之上的城市,全都用高速公路連線起來。

三流及三流之下的城市。

則按萬山盟社員們的老家先行修建。

餘者,有剩餘材料就幫一幫。

若是沒有,那就不好意思了。

這也是林朝辭用來激勵百姓的辦法。

就拿楊魚兒舉例。

以後,其他村的父母在教訓他們孩子的時候,一定會指著楊魚兒村的瀝青混凝土馬路,對自家孩子說:看,隔壁村的馬路,就是楊家出鳳之後,才修起來的,你以後也要成為那樣的人,別傻淘傻淘的了,若你將來也有一天,能像楊魚兒一樣,給咱們村修條路,用特殊的瀝青在馬路上寫下你自己的名字,咱家族譜都得從伱這兒開始寫,甚至給你重開一頁,你想要吃多少肉,媽都能給你做。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這便是林朝辭在這個弱肉強食的世界裡給所有後繼者爭取到的權利,因為強者可以和光同塵,卻不能被要求甘於平凡,給予強者與之匹配的社會地位,也能樹立更好的三觀。

想吃肉?

想穿新衣服?

想找到漂亮的伴侶?

想讓家裡人和鄉里人都以你為傲?

想死後,年年過節,在宗族開祠堂時吃頭香?

乃至死後庇護一方,香火封神?

那就來吧!

只要你夠強!

只要你功德足夠!

以上說的一切,乃至能想到的一切,都是唾手可得的東西,我把它們放在了變強的道路上,每當你們踏上一個臺階,便可享受到一層特權,每當你們享受到一層特權,便要揹負起一種對應的責任!

狼王有資格挑選最好的事物!

因為它才是狼群裡的領導者!

這才是林朝辭想教給後繼者的道理!

就像林朝辭借用的那句話一樣,迄今仍被萬山盟與羅網的所有成員銘記,並奉為真理——我們變強的理由,並不是為了擺脫貧困的家鄉,而是讓家鄉擺脫貧困!

天理之下,人理長存。

天下歸心,民心盡附。

那麼……

“睡了三年,也該動動身了。”

秋雨淅淅瀝瀝的下著。

海神湖前,外院的岸邊上。

涼亭裡,林朝辭搓著手中的爆丸。

目光幽幽,放遠而視。

沉重的氣勢瀰漫在涼亭裡。

赫然達到了魂聖的程度。

伸了個懶腰。

把爆丸放在指尖。

一彈,高達百米的巨龍破海而出。

下一秒,又化作滴溜溜的小圓球。

“原來如此。”

林朝辭若有所思的嘟囔著,忽然就意識到自己在毛筆內,看見的另一個自己,封號還是太保守了。

“七十級,魂聖。”

“因有武魂真身。”

“初次昇華完畢。”

“單挑宇宙無敵。”

“九十九級的極限鬥羅,封號世界還真是低調了,差半步就是造物主,把諸多宇宙當皮球踢都沒問題,創造個宇宙,只需寫上兩筆即可。”

“屁的封號世界。”

“封號宇宙都低。”

“萬法之源,萬物之初。”

“差一步就是盤古。”

“再低,也是鴻鈞。”

“那百級之上……莫非就是升緯了?”

收起這條堪比全盛時期火龍王的爆丸。

林朝辭的聲音,也融在了朦朧細雨中。

求收藏,求評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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