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民的生活很不容易,得病了沒有藥吃,如果想要求神父布醫施藥就要做好被送進審判所的覺悟,因為神父的尊貴不容干擾,不允許任何人要求神父做什麼。
判罪之塔的神父更是一個每天都要跪拜神像一百次的狂信徒,更是對自己的身份深信不疑,相信自己是被選中的存在,自己的所作所為都是源於神的眷顧,都是受到神的允許的,所以他說誰是邪教徒誰就是邪教徒,說應該怎麼處刑就應該怎麼處刑,因為他就是神在人間的代言人。
摩茲古斯越是虔誠,那麼他的權力就越是穩固,越是不可動搖。比起為所欲為的權力,每天跪拜一百次又算得了什麼?
就好像有人願意出賣靈魂換取力量,摩茲古斯也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換取力量。
現在法王廷正發動聖戰,需要支援。摩茲古斯雖然不會上前線,但作為聖地的管理者,他有義務向法王廷提供更多的錢財,為聖戰送去糧草。
於是對周邊難民惡盤剝是越發嚴重了,只要還有一滴壓榨的價值,都要進行壓榨。既然難民能從自己家鄉走到聖地,那麼肯定是藏了財物的,就應該全部捐獻出來交給聖地。
而且對於暗中出現的‘因信稱義’的傢伙,也是加大了打擊力度,一旦發現就會立刻進行抓捕。
以前整個聖地也找不到幾本經文,但現在難民群中流傳的經文卻多了很多,而且這些經文還是縮小版的,方便隱藏。
大小姐知道這一切都是大劍在暗中操作,但她有一點不明白,大劍既然如此厲害為什麼不直接殺了摩茲古斯?或者殺了自己?她不明白大劍到底想要幹什麼?
於是大小姐總於忍不住問道:“你到底想要我幹什麼?殺又不殺,放又不放?”
“我要你覺醒。”露娜淡淡地說道:“從你的神態中就能看出你從小養尊處優,但你從來沒有發現過真正的自己,你只是不斷地假裝別人要你扮演的角色而已,你透過不斷地任性來引人矚目,但在這種任性之中卻越發迷失了自己。”
“不要說得你好像很瞭解我,你根本不知道我是誰。”大小姐很生氣,因為她確實從小到大就任性,基本上沒幾個人能受得了自己。而且她確實很迷茫,本來以為加入法王廷之後能看清自己,但事實上自己還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幹什麼。
她毆打下人,放火燒家,叛逆父母,鞭撻自虐,但她還是好女孩。
作為一個貴族千金,父母對她也是百般寵愛,只要是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所以導致大小姐從小就扭曲,除了尋求父母關愛的時候稍微乖巧一些,大部分時候她就是個小惡魔。然而裝乖巧根本沒用,父母更在乎維持家族的地位,而不是關心一下女兒,他們以為只要給夠錢就夠了,至於女兒想要如何敗家都無所謂,就算把家燒了,也不過是錢的問題。
父母覺得已經做得足夠了,畢竟不管女兒犯了什麼錯,他們都容忍了,而且給女兒錢隨便女兒怎麼霍霍。
但得不到的才永遠在騷動,太容易得到什麼就不會珍惜,所以大小姐從來不心疼錢,反而對父母的關心很羨慕,羨慕普通家庭的孩子父母總是陪在身邊。
這個時候就應該問問那個變成飛蛾的小女孩了,如果和大小姐交換會不會願意。肯定是願意的,甚至是求之不得。
但大小姐卻不爽,只覺得自己得到的都是理所應當,根本不能讓自己快樂。只有那些自己得不到的,才能讓自己快樂,但不管自己如何索求得不到就是得不到,哪怕求神拜佛也一樣得不到。
“比起那些慘死在山谷中的孩子,你已經足夠幸福了。但你卻把這一切都當成是理所當然,問問自己你得到這些的同時有沒有付出過什麼?山谷中那些死去的孩子,七八歲就要開始幹農活,如果幹不好還要受到責罰,風吹日曬,吃不飽穿不暖更受不到教育,然後運氣不好一場大病就能要了他們的小命。再看看眼前這些難民,看看這些面黃肌瘦的孩子,難道你就沒有一點的反思麼?”
大小姐確實有點觸動,但遠遠沒有到反思的地步。她是不禁要問為什麼會有這些悲劇,而不是想著自己能為悲劇做些什麼,或者自己和悲劇有什麼關係。在她看來這些悲劇完全是不合理的,難以理解的,但和她沒什麼關係。
大小姐眼神茫然,顯然不知道自己要反思什麼?這些難民又不是她造成的,她也覺得難民很可憐,覺得死去的孩子很可憐,但她又能做什麼呢?
“果然,你根本沒想過應該如何去努力,只是一味地在索取。”露娜看著大小姐,想著或許自己真的應該殺了她,免得她成為貪得無厭的貴族。之所以綁架大小姐,是因為露娜看出大小姐還沒有完全變成那種欺壓百姓的貴族,還有挽救的機會。但大小姐這種一味索求的性格已經有殘暴貴族的潛質了。
“好好想想,你為世界作出過什麼,你為身邊的人付出過什麼。如果沒有付出過的話,你又憑什麼讓身邊的人服從你的命令,又憑什麼心安理得地接受榮華富貴?”
大小姐愣住了,這個問題的答案不是很簡單麼?因為自己是大小姐啊,貴族之女,含著金鑰匙出生。
不過深入想想的話,身邊的人與其說是聽自己的命令,不如說是聽從家族的命令。
同樣是女人,大劍已經單獨一人旅行、斬殺強敵,而且還和法王廳作對。而自己呢?離開了家族的保護,什麼都不剩。自己為家族做過什麼,為身邊的人做過什麼?
家族有三個哥哥,自己最多就是成為聯姻的物件。自己對身邊的人總是惡言相對,有時候還會打罵責罰,也沒幾個人受得了自己,他們之所以不離開只是因為家族給了他們工錢,而不是因為自己的能力。
自己除了貴族千金的身份,一文不值。大小姐逐漸意識到問題的根本原因了,因為身邊的一切其實都不是屬於自己的,而是屬於父親的,所以自己總是求著父親關心自己。所以自己就算放火去燒家,也不覺得心疼,只要求來父親的關注就好了。說到底就是自己什麼本事都沒有,所以只能用這種極端方式來博人眼球罷了。
如果有本事,父母自然會來關心自己,也不用自己發瘋搞怪。
自己加入法王廷之後,每天晚上鞭打自己,覺得自己已經有價值了,可其實也只是假象,自己依舊沒有任何的價值。歸根結底是因為自己在求著別人認可自己,而不是自己用行動證明自己,這兩點差距是天差地別。
猛然間,大小姐突然覺得自己和大劍相比,就是米粒之光和日月爭輝。大劍的存在是那麼耀眼,那麼飽滿,宛如日月一樣難以忽視,而自己只是依附在家族身上的寄生蟲,而擴大來說自己只是依附在人類種族上的寄生蟲。
太陽給人帶來光和熱,是奉獻的。而寄生蟲是吸收人的鮮血和營養,是索取的。
自己的整個人生都在索取從來沒有奉獻,鞭打自己假裝把自己奉獻給神,但這不過是一個自欺欺人的假象罷了,自虐只是自我感動,並不能幫助任何人。人生觀瞬間就被重新整理了,不得不說大小姐還是有救的,露娜的用心沒有白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