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路上遇上了一些危險,但是孟修他們還是堅定的繼續前進,長途跋涉了很多天後終於來到了荷蘭移民定居點的外圍。
這地方距離非洲東海岸的馬普托,直線距離就達到了四百多公里,而實際路程因為道路彎彎繞繞,還要更遠。
孟修他們一路上走了足足二十天才抵達這破地方,路上的時候因為道路實在難走,同時他們又攜帶了大量的後勤補給物資,以至於前進速度非常緩慢。
等到後來的時候,因為遇上了缺乏成型的道路可供馬車通行,甚至不得不放棄繼續使用馬車,改為馬匹馱運以及人力備運的方式攜帶物資前進,這樣一來前進速度就更慢了。
在非洲大陸這種地方,因為嚴重缺乏,甚至可以說沒有良好地面交通的情況下,其實直接採用地面長途行軍的方式是非常不可缺的,不僅僅危險,而且速度很慢。
以前的歐洲殖民者也好,現在的楚軍也好,其實他們在殖民地周邊活動,尤其是深入內陸地區的時候,其實都是坐船,透過河流向內部深入。
但是楚國人來到非洲大陸的時間還比較短暫,對內陸地區的地理情況還沒有搞清楚,也還不知道有什麼河流能夠抵達荷蘭移民所在的地方,加上為了避免夜長夢多,他們也不打算拖拖拉拉慢慢探索河流……
這才選擇了直接走陸路,一路硬是走到了荷蘭移民目前定居的茨瓦內。
抵達了茨瓦內的外圍地區後,孟修並沒有匆匆忙忙的帶著人手直接殺過去,他們這一路上經過長途跋涉,人困馬乏,急需休整。
因此孟修他們找了個條件比較好,也比較隱蔽的小山谷紮營休整。
期間也孟修也讓幾個野外生存經驗豐富,作戰經驗也很豐富的手下騎馬去進行前期的偵查,把對面那些荷蘭人的情況摸清楚。
孟修雖然沒有當過兵,但是好歹也是正兒八經的海盜出身,後來又長期在海外的印度以及非洲地區劫掠,其他的不好說,但是和土著們交手的經驗可是相當豐富的。
他很清楚,別看自己這些人不少,而且裝備也更先進,但是如果戰術選擇不對,那麼也很容易陰溝裡翻船。
畢竟火繩槍和長矛刀劍也是能殺死人的。
孟修他們的火帽擊發槍雖然效能更好,比荷蘭人手中的火繩槍更是領先了兩代,然而實際使用中,射速和火繩槍其實也差不多,命中率和威力其也一樣。
火帽擊發槍的優勢,在於正規軍,採用線列戰術的時候,發揮更密集的火力。
如果是沒有隊形,零散的小規模作戰,其實優勢很有限!
非要說有的話,那麼就是火帽擊發槍的擊發率更好一些,極少出現開槍後子彈沒打出去的情況,燧發槍和火繩槍則是要差很多。
但是,這基本也只侷限於在颳風下雨,潮溼等天氣的情況下。
如果是陽光明媚,無風,乾燥不潮溼的情況下,其實火繩槍和燧發槍的擊發率也很高的,操作正確,保養得當的話,其實啞彈率很低!
楚國人說的擊發率,其實說的是全天候擊發率,也就是說各種天氣情況下的綜合擊發率,包括良好天氣,颳風下雨天氣,潮溼天氣,嚴寒或酷熱天氣等等,各種常見的天氣綜合到一起的平均資料,當然,這裡的不同天氣,比如說下雨,也只測試小雨的情況下……不可能在傾盆大雨裡測試的,因為傾盆大雨下,哪怕是擊發槍也沒辦法射擊……
在大雨中作戰,只能採用金屬定裝子彈的步槍,紙包彈也好,前裝的散裝彈乃至後裝紙殼定裝彈,都很難在傾盆大雨裡作戰。
這些限制,也就意味著其實火帽擊發槍,依舊有著巨大的侷限,在一些情況下也難以取得什麼決定性的優勢。
這也是為什麼大楚帝國內部最近幾年,一直埋首研發發射金屬定裝子彈的緣故,河北武器公司以及湖廣武器公司,已經先後推出了兩種不同技術路線的金屬子彈,並配屬在各自研發的槍械上。
孟修他們採用的二十一年式火帽擊發槍,是有著效能限制的,在這種小規模的非正規戰鬥力,一個搞不好很容易就陰溝裡翻船了。
這些年,被土著用落後武器幹掉,死在海外的楚國人可是不少!
孟修可不想成為其中的一員。
要想順順利利的拿下荷蘭人的據點,奪取金礦,那麼必要的各種資訊就必須提前收集到。
有了充足的各種情報資訊,他們才能夠更加從容的制定作戰計劃,然後以最小的代價拿下這些荷蘭人,奪取金礦。
孟修他們在無名小山谷裡休整了三天時間,這三天時間裡孟修派出去的偵查人員也陸續回報了大量的情報資訊,為此還秘密抓了個舌頭回來拷問。
如今基本上他們可以確認,這些荷蘭人是從南非開普敦遷移過來的,目前人數大概兩千人左右,青壯數量大概在千人規模。
持有火繩槍的人員大概在三百多人,還有兩三百人配有長矛或刀劍,這總數五六百人的就是這些荷蘭人裡的武裝力量了。
一部分駐防在他們的定居點以及周邊,還有一部分在距離定距離五六公里外的黃金礦場裡。
根據舌頭所言,還有一部分人則是外出抓捕土著奴隸去了。
他們的定居點為了方便防守,規模並不大,而且絕大部分都是木製,只有少量地方才修起來了石頭城牆。
那個黃金礦場則是一片小盆地,這些荷蘭人在四周修建了一些木製的哨塔,駐紮了不少武裝人員。
不過從這些哨塔以及武裝人員的部署情況來說,此地大約一百多人的荷蘭武裝人員,主要是看押礦場內的大量土著勞動力為主,並不是為了應對外界的襲擊。
此地勞作的土著奴隸,少說也有兩三千人,用著最原始的簡單木製工具進行採礦,其採礦模式也不是深挖礦洞,而是採取地表的淘金模式。
但是值得注意的這些荷蘭人移民裡,除了看起來比較正規的武裝人員外,其他一些成年人員,哪怕是一些女人也都佩戴一些比較落後的冷兵器,這些人用這些落後的冷兵器是為了看押並監督那些奴隸們幹活。
這些荷蘭人,抓來的大量奴隸不僅僅是用來挖礦的,實際上更多的還是用來種地的。
看著這些荷蘭人弄出來這麼多奴隸幹活,孟修都是覺得驚歎……他甚至不知道這些荷蘭人到底用什麼來養活這麼多奴隸的。
要知道這些荷蘭人來到此地其實也就幾個月而已,他們離開開普敦的時候雖然攜帶了糧食,但是這些糧食他們兩千人自己用都夠嗆,更別說給奴隸們吃了。
哪怕奴隸吃的再少,那也是要吃飯的啊,要不然不用多少天就能活生生餓死。
一個奴隸吃一點點自然是很少,但是這些荷蘭人可是搞了至少兩萬人奴隸啊…這算下來所需要的糧食消耗可就不少了。
孟修自然不知道,這些荷蘭人之前北上的時候,擊潰掃蕩了眾多的土著部落,獲得了一批糧食,同時來到這些後,也在持續不斷的向外劫掠當地土著部落以獲得糧食。
等到實在養不起了,那也沒關係,餓死拉倒,等到秋天糧食收穫以後再抓更多的奴隸就是了。
而這,其實也才是這年頭歐洲殖民者的常用手段,到了一個地方後,往往就會大量的抓捕當地的土著充當奴隸,然後用以基礎建設以及更重要的種植園勞作。
荷蘭人也好,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基本都這麼搞。
美洲的印第安人就是如此,才人口斷崖式下跌,等到十九世紀後已經沒剩下多少印第安人了……但是就算是最後一點印第安人,最後也被美國的西進運動徹底乾淨殺絕,只剩下零星的印第安人生活在印第安保護區裡,用來彰顯美國人的仁愛!
因為葡萄牙人以及荷蘭人,西班牙人等早期殖民的時候,對當地的土著搞的太狠,所以才會在現在出現強烈的奴隸需求,進而催生了臭名昭著的奴隸貿易。
在美洲當地抓不到足夠的土著種田挖礦了,自然也就只能從非洲引進新的奴隸了。
所以,這些荷蘭人的想法很簡單的,奴隸先抓來種田淘金,過段時間糧食夠用就繼續用,糧食真不夠用了就把奴隸扔了餓死,等到糧食收穫以後再去抓。
而孟修呢,雖然他也搞勞動力中介生意,但是說實話他還真心沒真正意義上的理解到奴隸制的殘酷性。
畢竟孟修就算是一個前海商兼海盜,現軍火商,貿易商兼土匪,然而他還是一個正兒八經的楚國人,對奴隸制這種東西的認知,還是過於表面化了。
奴隸制是非常殘酷的,尤其是歐洲移民到了一個新地方後,抓捕當地土著充當努力進行建設開發,並且附近地區還有眾多的土著部落可以讓他們隨時去抓捕並補充奴隸的時候。
這些奴隸就會變成真正意義上的廉價耗材。
並不像是美洲地區的一些奴隸主一樣,因為在當地已經很難抓到大量土著充當奴隸,只能依靠購買,這奴隸的成本不低,導致他們還是比較愛惜自己的財產的。
但是這些荷蘭人……人家沒這必要,周邊有大量的土著等著他們去抓,除了花點時間外,沒啥成本,用壞了就扔那是一點都不心痛。
成本的高低,直接導致了奴隸在不同的歐洲殖民者奴隸主手中的不同待遇。
成本越高的奴隸,待遇也就越好。
成本越低的奴隸,待遇也就越差。
假如一名奴隸價值上萬楚元,這些歐洲殖民者能把這個奴隸當爹媽一樣伺候著!
可惜,非洲這邊的奴隸不之前,一些歐洲的奴隸販子在非洲購入奴隸的時候,成色上等的奴隸在非洲的離岸價才幾楚元而已,這說的還是那些土著部落首領出售給奴隸販子的價格,如果是奴隸販子自己組織的隊伍抓捕的奴隸,那麼實際成本還要更低。
歐洲的一些奴隸販子把奴隸裝船運輸到美洲,整體成本,包括運輸費用,採購費用以及其他費用,全部算進去,大概在二十多楚元左右,這些奴隸在美洲,健壯的男性奴隸售價根據地區的不同,奴隸本身的情況,價格在四五十上下,一些上等貨色甚至可以達到七八十楚元。
作為一個奴隸主,你花費了好幾十楚元購入的奴隸,這要是不讓奴隸多幹幾年,得虧死你……所以多少會注重奴隸的健康。
而這些茨瓦內的荷蘭人,他們的奴隸根本不用什麼成本……他們的隊伍隨便在周邊晃悠一圈,隨隨便便都能抓一大堆回來。
成本如此低廉的奴隸,這些荷蘭人用起來自然是不愛惜的。
所以也就完全沒有了孟修所疑惑的糧食夠不夠用的問題。
而現在,孟修他們則是懷疑他們的定居點裡以及礦場裡,有著大量充足的糧食進行儲備,要不然養不活兩千荷蘭人自自身的同時,還養活兩萬奴隸。
這意味著要速戰速決,不能拖延到圍攻城池的程度。
這要是演變為圍城作戰,孟修他們也沒有火炮,到時候可就真的抓瞎了。
瞭解到了充分的情報後,孟修他們反覆琢磨商量,最終敲定了作戰計劃。
他們抵達茨瓦內的第四天晚上,他們早早就睡下休息了,次日黎明時分,天色還沒有亮呢,這些楚國人的營地裡就已經亮起了微弱的鯨魚油燈火,隊伍裡的伙伕開始做飯,其他人則是開始收拾帳篷,打包各種物資和行禮。
不過他們並沒有攜帶這些帳篷以及大批物資一起行動,而是每個人攜帶了必要的隨身物資,乾糧,飲用水,還有毛毯等必備物資後,就開始吃了伙伕做的熱飯菜。
這對於其中的一些人而言,這也許是他們人生中的最後一頓熱飯菜!
在他們默默吃早飯的時候,天空逐漸泛白,黑暗被逐步的驅逐了。
不等天色完全亮透,早已經準備妥當的孟修劫掠團伙就出發了。
孟修以及的其他二十多個公司裡的骨幹武裝人員,各自牽著一匹馬走在前頭,後頭則是跟著七十多名扛著二十一年式火帽擊發槍的武裝人員。
他們在昏暗的黎明前夕持續前進,他們有些人面露緊張,有的人卻是面露興奮甚至期待!
他們這一趟出來,就是為了發財的,屬於要錢不要命的那種!
這金礦要是拿下來了,所有人不單單能夠得到礦場內現有的黃金分紅。
而且還能夠拿到一定數量的金礦的股份,雖然股份大頭肯定是被孟修以及其他高層管理人員拿走了,但是他們這些普通的亡命之徒也能拿到一小部分,並且人人都有。
哪怕這個人作戰的時候戰死了,戰死者應該得到的股份份額分配給他指定的繼承人手中。
他們出發前已經簽訂了相應的合同,各自其實已經擁有了金礦開發公司的股份。
所以,嚴格上來說,這一次行動是他們公司全體股東的集體行動。
之所以真戰死了……這要想發財,自然是需要冒一定的風險的,對此他們有這個覺悟,更有這個心理準備。
畢竟能夠跟著孟修混的人,要麼是真正的亡命之徒,要麼是走投無路,豁出命來乾的普通人。
他們也許是烏合之眾,但是他們有為了黃金不惜一戰的決心!
因此雖然他們之中雖然有人神色緊張甚至害怕,但是依舊腳步堅定的往前。
可惜,對面的荷蘭人也有這種決心!
當孟修他們堂而皇之的出現在茨瓦內鎮外的時候,裡頭的荷蘭人一開始非常的慌亂,但是很快就穩住了陣腳,大量人員甚至是一些健婦,半大孩子都拿著冷兵器出來了。
他們也有為了保護家園而戰鬥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