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拉西姆的日記

“我親愛的勇士,你來這裡有什麼事嗎?”

看到王歷,城主大人一如既往的客氣,畢竟是格林城聲望值最高的玩家,還是城主的騎士衛隊隊長。

這可是親信外加得力干將。

“我是想來和城主瞭解一下關於拉西姆的事情。”王歷道。

“拉西姆?”

城主聽到王歷的話,先是怔了一下,隨後臉上露出了失望且惋惜的神色。

“拉西姆一直是我最得力的主手,也是我最信任的人。”城主嘆息一聲道:“可惜他自甘墮落,背叛了格林城的百姓,背叛了我的信任,紅塵一笑,我的隊長大人,你為何突然問起他?”

系統提示:你觸發了隱藏任務【墮落的騎士】,任務等級S,是否接受。

隨著城主話音落下,王歷眼前彈出一條系統提示。

“接受!”

王歷隨手點了確定。

當然要接受,不然來這裡和城主扯淡嗎?

“拉西姆投奔了黑暗軍團,墮落為黑暗騎士,我已經將他消滅了,可我總覺得有些不對勁。”

點了接受任務後,王歷對話方塊出現了系統給的臺詞,王歷按部就班的說道。

“不對勁?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城主問道。

王歷接著念臺詞道:“身為一個騎士,一定要遵循騎士的戒律,具備騎士的美德,拉西姆雖然墮落了,但他卻從未拋棄過騎士的信念。”

“你為何會知道?”城主聞言,臉色閃過一絲驚喜,接著又問道。

“我見到了他的遺物。”

王歷道:“而且這裡還有他的一本日記,還請城主大人過目。”

說著,王歷從包裡拿出日記本,遞到了城主面前。

“這……這是……”

城主激動地接過了日記本,然後細細閱讀起來。

臉上的表情變幻不定,從震驚到詫異,從詫異到惶恐,再從惶恐到悲傷……

王歷在一旁站著,十分好奇日記裡到底寫了啥。

很快,城主讀完了日記,深深地嘆了一口氣道:“原來如此,原來如此……這都是命啊。”

“這裡面寫了啥?”王歷好奇的問道。

“你沒看過?”城主問道。

“沒有!”

王歷搖頭。

“你和拉西姆一樣都具備騎士的美德。”城主讚許的看了王歷一眼,把日記本遞了回來。

王歷暗暗吐槽:“這是任務物品,老子明明是看不了好吧,跟美德有個蛋關係。”

再次結果日記本。

日記本已經變成了可以閱讀的文稿。

只見裡面記載著密密麻麻的文字。

7月6日,雲。

我,暗黑刺客拉西姆,是第六使徒卡爾薩斯麾下的一名精英殺手。

身為殺手,我籍籍無名。

因為我知道,殺手一旦有名,那就是他的死期。

暗黑軍團入侵天啟大陸已經很多年了,我們已經拿下了天啟大陸一半的領土,這個世界的土地肥沃且富足,是一個非常適合生存的家園,能從貧瘠的魔界來到這裡,我很滿足。

7月12日,霧。

富足的生活,安穩的日子,讓我越發的喜歡這裡,整個人也慵懶了很多,我覺得我的身體開始生鏽,好久沒有活動筋骨。

7月13日,晴。

想什麼來什麼,今天使徒大人召見我給我安排了一個任務。

聽說穿過迷失山脈,便是天啟大陸的東部,那裡更加富饒,可可惡的格林城城主依仗著迷失山脈,擋住了黑暗軍團前進的步伐,我要去殺了那個可惡的城主,沒有人能阻擋我們過上富足的生活。

8月9日,晴

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天啟大陸的原住民並沒有像使徒大人說的那樣兇殘可憎,反而都是一些善良的人,難道是使徒大人錯了?

不能,使徒大人怎麼會錯!

再說了,我是個殺手,鐵石心腸,冷若冰霜,不應該被外物影響心境。

8月27日,陰

失敗了,這已經是第四次了,每次我都下不去手。

難道真的是富足的生活讓我迷失了殺手的本性?

這樣的生活真是讓我墮落,我一定要振作起來。

8月28日,雨

又失敗了,不過還好,又接到了使徒大人的任務,說是拿下了格林要塞,需要我在城主身邊潛伏,不用殺他了。

真好,又可以在這裡多混一些日子。

12月25日,雪

南瓜派,好吃。

……

看了十幾篇,王歷也是十分詫異。

原來這個拉西姆並非墮落的黑暗騎士,這傢伙本來就是黑暗軍團派來刺殺格林城城主的暗黑刺客。

但是他發現城主並非他的世界觀裡那種窮兇極惡的傢伙後,刺殺的心,開始動搖,竟然連續數次都沒有下得去手,接著便是格林要塞的失守,拉西姆的任務從刺殺變成了臥底。

以上是前面的部分,有用的資訊還算多。

中間部分,就非常沒意思了。

除了吃喝玩樂,就是打牌喝酒,可以看出拉西姆在格林城的日子十分愜意瀟灑。

時不時地透露一些無關緊要的訊息給黑暗軍團,大部分日子都是在格林城混日子。

這樣的生活,足足維持了許久,看的王曆頭疼。

作為一個被剝削過得打工人,王曆頭一次對上班摸魚的人,產生了恨意。

終於,在王歷想要直接撕書的時候。

日記終於有了有用的訊息。

4月26日,雨

我很不爽,使徒大人要我回去覆命,可我已經愛上了這裡,城主大人賞識我,這裡的百姓愛戴我,我不想回去,但我必須得回去。

老漢斯的女兒被人玷汙並殺害了,我殺了那個可惡的惡賊,然後將我的劍留在了現場。

所有證據都指向我我是兇手。

我沒有辯解,也沒有否認,而是逃出了格林城。

我想城主大人應該知道,武器是騎士的命,我怎麼可能會把武器遺失呢?

沒辦法,我必須要回去了。

5月7日,晴。

格林要塞已經是暗黑軍團的營地,奉使徒大人命令,要以格林要塞為據點,將格林城拿下,我一把火燒了兵器庫,然後逃到了格林山脈,我不想眼睜睜看著愛戴我的子民,生靈塗炭。

6月1日,晴。

城主大人派兵攻打格林要塞,大戰一觸即發,我帶人劫掠了格林城的後勤物資……格林城的軍隊無功而返。

講真的,我討厭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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