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我們一家人開始了逃亡之旅,可惜,鋪天蓋地的追殺,所有人都死了。只有我--活了下來。”
後來原主被其中一個僱傭兵帶走了。
帶走原主的人手裡還有別人見不得光的生意,他販毒。
原主被關在地牢的時候親眼看到。
他們將一個活生生的孩子弄死,掏出他們的內臟,用一些特殊的辦法保證屍體短時間內不會腐爛,而後將毒品放在被掏空的地方,再將屍體縫合好。
原主但是被這件事情活生生嚇得高燒不止,看守他們的人看到原主這樣,擔心原主會死,所以打算提前解決了原主。
畢竟要是死了,到時候就很難處理。
而原主則是假裝虛弱,在那些人打算殺了她的時候,趁其不備搶走了他們的刀將他們反殺了。
她中了七刀三槍,在高燒不止的情況下殺了兩個人,傷了一人。
那時候有人看中了原主骨子裡的那一股狠勁,找人給原主醫治,要是活下來就留著,要是死了,那就當花肥吧。
後來原主憑藉著強大的求生慾望,活了下來。
從那之後,原主的身份從一個受害者變成了劊子手。
她想活,因為只有活著才能夠報仇。
原主不惜一切代價也要活著。
那些人看原主沒有背叛的意思,就將原主拉進了他們的工作之中。
也就是在那個時候,原主才知道這些僱傭兵還在國際上開了一家公司,號稱他們擁有和真人一模一樣的洋娃娃。
可不就是和真人一模一樣,那些洋娃娃,都是活生生的人!!
有了這個包裝,而後藉助特殊的渠道將這些毒藥運輸出去,極少有人發現問題。
原主的手裡有一本特殊的筆記本,上面只有她寫滿了只有她自己才看得懂的字。
後來她得到了上一層的賞識,開始做僱傭兵。
在此之前,這生意原主幫忙了三年,原主見過的一千三百七十六具屍體。
她沒有親手殺了他們,她只是幫了那些劊子手隱瞞了真相。
她是一個幫兇,為了活下去,對於他們求救的眼神視而不見的--十惡不赦的幫兇。
十八歲那年,原主將她手裡那本特殊的筆記本送了出去。
她和那些人生活了這麼長的時間,沒有人懷疑她的忠誠,所以筆記本很容易就被送到了原主想要送去的地方。
在原主的裡應外合之下,國際刑警很快就找到地方,解決了一群畜生。
原主最開始的加入的僱傭兵團就此消失,在國際刑警的圍剿下,只有原主一個人活下來。
她創立了屬於自己的團隊,她還不能死,她的仇還沒有報。
原主用了幾年的時間,殺光了所有的仇人,有的在原主長大的時間裡死在了別人的手中。
做他們這一行的,從來都別妄想著能夠壽終正寢。
原主無牽無掛,已經沒有任何的執念,南安珩是原主接下的最後一單任務。
完成任務之後,南家支付的財產,本來是原主打算留給自己團員最後的東西。